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根据生态环境部7月19日公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从明年开始,全部计划性检查均应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实现年度抽查结果100%公开。同时,要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同其他监管部门检查结果运用、共享、互认。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明确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以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为抓手,增强随机抽查精准性,切实解决重复检查、随意监管、执法不公等问题。他说,出台《指导意见》的目的是落实“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指导意见》要求,除一些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的针对性检查外,其他涉及生态环境监管的计划性检查,包括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活动,均要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双随机”抽查以“一张网”的方式,将全部计划性检查纳入其中,改变以往仅在日常巡查监管中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的现状,推动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指导意见》同时规定,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海洋、气候、辐射安全、环评、排污许可、监测、执法、应急等相关业务部门要对其监督管理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的检查,均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改变以往仅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抽查的现状,实现生态环境领域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参与随机抽查的人员应包括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这位负责人说,《指导意见》这一规定改变了以往仅由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现状,满足监管力量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需求。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计划性检查中,全面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将其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一方面最大程度杜绝重复检查、随意监管、执法不公等问题出现,另一方面不断提升“以小概率抽查,产生大范围威慑”的监管效果。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同其他监管部门检查结果运用、共享、互认。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生态环境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智慧监管、综合监管。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探索、挖掘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执行潜力。截至2021年一季度,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有效应用排污许可等信息,动态更新、建立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2330个,涵盖污染源企业(单位)137.92万家(个);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动态调整、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1997个,入库人员达4.4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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