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是这样,你从书店或网上购买了一本喜爱的书,你喜欢它的内容,也喜欢它的装帧。你小心翼翼地翻看,如果是以前,你可能还会给它包个书皮,可现在你不会了,你懂得了书的封面设计也是书之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不忍让封面不见天日。总之,你爱惜它。
虽然爱惜,但阅读前你仍习惯性地在扉页签下自己的名字,像是在宣告主权。与名字伴随的往往还有一枚鲜红的名字章或藏书印。你还会顺手记下买书的日期和地点,以备来日追忆。这还不够,后来你学会像有些爱书人,写上或长或短一句话,记下买书的缘由,当日的天气或心情,得书后的感受。当然了,书读完后也要写上一段书跋,记的是读书的收获和感想。每次重读,也都必须要记上一笔,仿佛只有这样才算完整。
阅读的过程中,你会习惯性地用黑笔或红笔在书页的边缘写下阅读时的感想,有时也顺手标注出错别字——假如有的话。假如空白处不够大,你还会另外找张纸,写完后粘贴在书页上。有时你也会对比不同的版本,标注出文字上的差异。对比阅读中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有时也许就成了一篇小文章诞生的灵感。
如果在报章看到关于此书或作者的资料,觉得还有价值的话,你也会顺手裁下来,夹在书里。这样的资料往往很多,书也就越夹越厚。
像你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满足于只在室内阅读,有时你会走到野外,或者只是在室外的院子里,看书的时候,恰巧有一片树叶落了下来,你就会顺手把它夹在书页里,有时只是因为看到了一片花瓣,觉得它美丽,也就把它藏入了书页里。
出门旅行你也必然是要带本书在身边的,你早已把书当成了必不可少的旅伴。在一些惹人流连的风景点,如果有好看的纪念戳可以盖,你也会不惜在它身上盖几个戳子,以纪念这趟难忘的旅行。在卖旅游纪念品的商店,你也不能免俗,可你经常选的是精美的书签,好顺手可以夹在书里。
出门带书还有这样的好处,旅途中等车的时候,你自然不会白白浪费时间,这时就会把书拿出来——旅途中带书不就是为了应对这样的时候吗。读着读着,你产生了些奇思妙想,可是并没有专门的本子可供你记,于是就直接记在了书尾的空白页。
至此,这书已被你添加了太多东西,几乎失去了刚刚购买时的样子。可是你并不感到遗憾,甚至还有微微的欣喜,因为此时它已经变成了一本世间独一无二、完全属于你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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