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昨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去年营业收入21.35亿元,同比增长22.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亿元,上年同期为-1.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5.46亿元,上年同期为-1.8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8亿元,上年同期为-5.27亿元。
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一季度,泉峰汽车实现营业收入5.04亿元,同比增长12.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亿元。
泉峰汽车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规模为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9.79元/股,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梁勇、魏德俊。
泉峰汽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9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243.58万元。2019年4月18日,泉峰汽车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5,243.58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泉峰汽车发行费用总计3706.42万元,其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费及承销费245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110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370,2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915,725.04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4,774,014.9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8,141,710.0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553号验资报告验证。此前的公告显示,泉峰汽车原拟定增募不超22.84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511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总计人民币6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990,000.00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539,4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70,600.00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25,694.35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0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
经计算,泉峰汽车三次募资金额合计23.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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